01 天津市政府
2022年5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实施重点工程: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加快编制本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扎实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示范项目。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积极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直燃机空调机组。
02 山西省环境厅、财政厅
2022年5月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深化低碳试点 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山西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山西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指南》,全面深化低碳试点,开展近零碳排放、碳普惠示范工程建设,通过探索低碳发展模式,总结低碳发展经验,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样板,服务山西省实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四项任务,一是深化低碳试点建设,推动山西省原有国家低碳城市、省级低碳城市和低碳县(区)结合双碳战略目标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深化低碳试点建设;二是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创建近零碳排放园(县)区、社区、公共机构、建筑、企业等各类近零碳排放试点;三是探索碳普惠机制试点,建设碳普惠推广平台,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主动践行低碳行为、实现生活减排,形成为居民的节能低碳行为赋予价值的激励机制;四是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推动对重点产品进行全周期碳排放量核算和碳标签认证,推动经济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试点项目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领、有序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由省级统筹、市级推动、项目地组织实施。计划2022年开展上述各类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完成创建方案评估和试点挂牌;2023年至2024年,对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进展进行跟踪评估;2025年底前,完成首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价格、土地、产业等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低碳、零碳试点项目;鼓励在试点建设中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支持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集群发展。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试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验收考核,对完成创建方案目标任务的,一次性给予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具备条件的,将推荐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03 河南省住建厅
2022年5月1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拟列入2022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公示》。
依据《河南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和《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28号),经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审核推荐和省厅复审,拟推荐宜阳锦龙花园(北区)3#、孟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址新建项目等3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郑州越秀臻悦府(3#、5#)、河南大学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33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列入2022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
以下为拟列入2022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04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六)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城市发展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大力支持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发展能效信贷、零售类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投资绿色债券,妥善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稳妥参与碳市场建设,加强前瞻性研究和碳金融业务模式研究,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05 陕西省住建厅
2022年4月2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申报类别如下:
1.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主要包括:数据驱动的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研发,施工现场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研发,基于工地复杂场景应用需求的多机互联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智能建造质量检测机器人及质量保障追溯系统,面向智能建造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既有建筑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和示范。
2.绿色建筑与建筑能效提升。主要包括:区域能源综合规划技术研究,新型绿色建筑结构材料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室内环境提升技术研究,装配式建筑与低能耗建筑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城镇污水高标准排放和再生水利用技术,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技术,城镇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与能效提升集成技术,传统村落绿色宜居性能提升技术等。
3.城乡环境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城乡环境品质提升技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技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城乡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绿色交通设施建设技术,城市更新中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智能化生活垃圾清扫与清运装备,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撑技术,城乡建设领域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研究等。
4.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主要包括: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及能源储存转换技术和应用示范,“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技术集成与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检测与评估技术等。
5.建筑领域电气化。主要包括: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气、炊事“煤改电”等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技术,冷热联供技术,减碳提效的电气化改造技术,柔性配电技术,电能替代设备、接口、系统集成、运行监测、检验检测技术,电能替代设施智能控制技术等。
6.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建筑、智慧社区的协同应用及区域信息门户平台搭建研究,智慧建筑、智慧社区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运营服务技术研究,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示范及标准体系研究等。
7.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主要包括:低碳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城市生态系统固碳减排效能与生态功能评价及系统提升策略研究,建筑碳排放核算、统计、监测与评价方法研究,碳排放数据库模型研究,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城市更新改造社区碳计量与碳减排技术研究,生活垃圾领域绿色减碳技术等。
(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1.高品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为导向,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生命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应用示范。示范工程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三星级等级要求,在建筑品质提升上有显著特色。
2.零碳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基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T55015和《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的计算方法,在我省不同气候区选择典型建筑工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筑电气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适合我省代表性地域特点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
3.绿色建造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采用减污降耗生产工艺、绿色低碳循环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依托工程项目应实施设计、生产和运营维护协同联动的项目管理机制,开展BIM正向设计、绿色施工和数字化交付工程应用示范及绿色建造效果评估。
4.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需求,开展以装配式建造技术、工程总承包和BIM应用为重点,集成应用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的工程示范,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建筑群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并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的AA级。
5.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再生水等,开展资源化、能源化及循环利用技术集成应用和工程示范,为我省科学推进城市废弃物资源及再生水绿色循环利用提供模板、典型范例及成套技术方法。
6.城市更新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通过理念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开展老城区老旧小区适老化、无障碍与场景改造、城市旧街区公共空间营建、老城区15分钟生活圈体系再造和城市生态修复等示范工程建设。
7.智能化技术应用科技示范项目。示范任务: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和运维,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社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科技示范。
06 广西区委、区政府
2022年4月2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十七)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城市生态绿色廊道和通风廊道,构建城市绿色空间系统。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十八)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落实国家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促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等,同步实施城镇既有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研发、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行业绿色转型升级。鼓励采购及使用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墙体材料。
(十九)加快优化建筑用能。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有序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微电网、智慧楼宇、光储充一体化等融合发展,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提升可再生能源用能比例。因地制宜推行地源热泵、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制冷),推广蓄冷技术应用。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
07 山西省住建厅
2022年5月11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宜居住宅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宜居住宅建设标准》批准部门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为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宜居住宅的定义为:按照控高度、降密度、降容积率进行规划,按照装配式结构、近零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和完整居住社区标准进行建设,提供服务优良、运维规范的专业物业服务管理的改善性住房。
宜居住宅应按照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并参照健康住宅相关标准建设。
08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8日,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以下为超低能耗建筑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等级管理】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等级管理。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超限高层建筑应当按照最高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鼓励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以及更高水平节能降碳建筑进行建设。
第四十六条【资金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下列活动:
(一)绿色建筑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二)高等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以及更高水平节能降碳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等项目示范和推广;
(三)宣传培训、标准制定、专项规划编制、统计监测和运行评估等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服务与监管体系建设;
第四十七条【政策扶持】 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实行下列扶持政策:
(一)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二)装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分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
(三)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的,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四)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项目按照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水资源费;居住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
(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等级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具体办法由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六)高等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以及更高水平节能降碳建筑等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优先。
09 太原市住建局
2022年5月1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2022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1.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大力推行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包括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保温型复合免拆模板保温系统,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等。
2.积极培育被动房、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项目,引导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限高层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在全生命周期,BIM、铝模板、装配式、绿色建造及基于5G移动互联网的智能管理等技术应用。
10 湛江市住建局
2022年5月19日,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内容如下表:
11 住建部
2022年5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
加强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
鼓励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研发创新,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研究既有建筑最大化利用等城市更新关键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电气化等建筑低碳关键技术,合理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余热资源,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技术。鼓励绿色建材、低碳技术等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
完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项目性能标准指标,提高安全标准指标,合理确定节能、室内外环境质量、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品质指标。完善抗震设计标准,研究制定工程抗震鉴定和加固标准、工程减震隔震等抗震新技术应用标准。研究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标准,完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及评价标准。编制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
12 四川省政府2022年5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按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扩大建筑能耗监测范围,探索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机制。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
转载自长沙电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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